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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公司西科集团造假 公司及负责人被四川证监局罚880万元

来源:证券时报网 媒体 2025-06-09 19: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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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种业公司西科集团造假 公司及负责人被四川证监局罚880万元)

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3号(下称“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显示,西科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科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决定对西科集团及其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880万元罚款。具体为:

一、对西科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罚款;

二、对周小东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六十万元罚款;

三、对张仁超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六十万元罚款;

四、对周思来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经查,西科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西科集团实际控制和使用了四川润和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吉安县村背种植专业合作社两家供应商银行账户网银转账Ukey,同时借助福建文军种业有限公司、福建省芗丰科技种业有限公司、建宁县文军种子专业合作社、梓潼县敖家石梯水稻制种专业合作社等供应商帮忙过账,与程某兰等54个自然人(经销商)之间发生大量无真实购销业务的资金往来,形成“三方”或“四方”的资金闭环,虚增公司2022年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分别为1.31亿元和3309.75万元,占公司2022年年度营业收入的43.38%及利润总额(2863.87万元)的115.57%,扣除虚增利润后,公司净利润为亏损。

西科集团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采取了主动摘牌、为异议股东提供回购选择权等减少危害后果的行动。

西科集团提出,公司为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未影响市场秩序,未损害投资者权益,另外是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另外,公司未查询到新三板挂牌公司按2019年修订《证券法》受处罚案例,且对比上市公司类案处罚,结合公司配合调查情况,处罚偏高。公司还提出,成立至今持续创造社会效益,公司负债较大,公司及实控人没有能力承担可能的行政处罚带来的倒闭风险后果。

周小东等高管也提出类似理由,请求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四川证监局对上述四位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西科集团为周小东、成都成创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绵阳西南科技大学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23403万元。是一家具有全国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资质和进出口经营权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主要从事杂交水稻种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015年8月,西科集团在新三板挂牌。

2024年2月20日,四川证监局发布一则关于对西科集团及其董事长周小东、财务负责人张仁超、董事会秘书张正旭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揭开了西科集团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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