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郑运、陈卫国、郝杰、李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8号)
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郑运、陈卫国、郝杰、李志:
经查,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92,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涉案金额3500万元。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卫国、总经理郑运、代董事长郝杰及董事会秘书李志应当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郑运、陈卫国、郝杰、李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辽宁证监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