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人丽妆实控人“离婚”案引关注 去年业绩由盈转亏)
《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故事总是层出不穷,而A股近期再现的亿元天价离婚事件,犹如一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层层涟漪。
《电鳗财经》关注到, 2024 年 3 月 26 日,丽人丽妆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韬生因涉及离婚后财产纠纷,收到前妻翁淑华进行财产分割的 诉 讼 , 请 求 将 登 记 在 黄 韬 名 下 的 公 司 股 份 合 计133,980,304 股中的 1/8 股权份额即 16,747,538 股归属于翁淑华所有。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 日披露了上述案件一审判决情况,判决如下:黄韬持有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证券代码:605136)中的 16,747,538 股归翁淑华所有;黄韬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配合翁淑华将上述股份变更登记至翁淑华名下。案件受理费 501,626.14 元,由翁淑华和黄韬各半负担。
近日,黄韬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25)沪 01 民终 3084 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丽人丽妆在招股书中指出,上述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由于上述诉讼事项涉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18%,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此外,上述诉讼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离婚后财产纠纷而进行的财产分割事项,预计对于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据悉,丽人丽妆主营业务为电商零售和品牌营销运营服务,公司在化妆品网络零售服务领域深耕十余年,与多个知名化妆品品牌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覆盖了欧美日韩等多个国家和细分品类。
丽人丽发布的定期报告显示,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28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7.44%,主要原因是公司与部分品牌终止合作以及与部分品牌转变运营模式所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0.24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出现亏损,主要系公司传统电商零售业务规模下降导致整体毛利减少,以及在战略转型期间公司加大了对自有品牌的研发投入和营销投入。
《电鳗财经》将继续关注后续发展。
《电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