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琪科技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一轮问询回复:公司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原料创新研发、皮肤解决方案定制、成品智造等全链条产品和服务体系

来源:同壁财经 2025-03-14 21:50: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维琪科技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一轮问询回复:公司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原料创新研发、皮肤解决方案定制、成品智造等全链条产品和服务体系)

3月14日,维琪科技披露申请全国股转公司挂牌的第一轮问询回复,其中,公司被要求说明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资质有效期未覆盖报告期的原因,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即生产经营的情况。

问询中,全国股转公司指出,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营业 务为化妆品原料和化妆品成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服务,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资质有效期未覆盖报告期。对此,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企业说明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资质有效期未覆盖报告期的原因,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即生产经营的情况。

在回复中,维琪科技指出,子公司珠海维琪属于实行排污许可的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其在试生产阶段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进行少量废气排放(未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其试生产阶段仅进行设备调试或工艺验证,未实际产生大量污染物。维琪科技、 深圳维测属于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存在未及时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情况。前述企业均在报告期内通过取得排污许可证、完成排污登记进行了整改。

公司不存在故意逃避办理排污许可证及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的主观意图,并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相关规定情形不予处罚。公司及子公司在试生产阶段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进行少量废气排放(未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未及时填报排污信息的行为未被处以罚款、未构成严重情节,且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书面承诺:“若公司因知识产权侵权、环保违法、 产品质量纠纷引发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并进而遭受处罚或赔偿损失的,则本人承诺将连带承担公司由此所承担的处罚或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未依照相关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及填报排污信息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风险较低。针对该等不规范行为,公司已经完成整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环保事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其它排污许可证、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有效期已覆盖报告期或实 际运营时间,不存在其他未取得资质即生产经营的情况。

同壁财经了解到,公司主要从事以皮肤活性多肽为核心、以中国特色植物原料等为补充、以关键性一般添加剂原料为拓展的化妆品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同时公司依托在化妆品原料创新研发和应用方面的优势,延伸化妆品原料业务链条,为客户提供化妆品成品的设计、研发和制造,以及提供定制化原料开发等相关服务。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原料创新研发、皮肤解决方案定制、成品智造等全链条产品和服务体系,将继续践行“用创新科技满足人类对美丽和健康的追求” 的使命,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企业发展,打造中国化妆品原料品牌, 致力于成为国内化妆品原料市场的领军企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