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王春山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来源:深交所 2025-03-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王春山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5〕159 号

关于对王春山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王春山,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对手方及业绩补偿义务人。

经查明,王春山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0 年 3 月,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王春山和其他 8 名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湖

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油环保)73.36%股权,

交易价格为 9.9 亿元,并于 2020 年 3 月完成相关股权登记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王春山承诺中油环保 2019 年度、

— 1 —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利润

表口径下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

准,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3 亿元、0.5 亿元、1.6 亿元、

1.9 亿元、2.18 亿元。截至 2023 年末,中油环保累计实现净利润

1.62 亿元,累计完成承诺利润的 21.64%,低于经调整后的业绩承

诺数 7.48 亿元,按照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案,王春山作为业绩补偿

人应就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实现情况采用累积计算方式对公司进

行补偿。经计算,2023 年王春山新增应补偿股份数为 1.49 亿股

(对应的补偿金额为 5.48 亿元),新增应返还分红款为 803.08

万元,两者合计为 5.56 亿元。截至目前,王春山仍未支付相关补

偿款,未按照公开披露的信息及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王春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4 条、第 7.7.6 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

》第 13.2.3 条的规定,

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王春山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王春山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纪

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申

请应当统一由公司通过本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或者通过邮

寄或者现场递交方式提交给本所指定联系人(潘先生,电话:

0755-8866 8308)。

— 2 —

对于王春山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

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3 月 7 日

— 3 —

— 4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润邦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