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高健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高健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5〕第 17 号高健: 经查,你作为天津市依依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期间,你的配偶张娜于 2025年 1 月 10 日至 1 月 15 日期间合计买入公司股票 15,000 股,涉及金额 26.76 万元;合计卖出公司股票 15,000 股,涉及金额 27.55万元。上述股票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1.4 条、第 3.4.1条及 3.4.11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规范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交易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1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5 年 2 月 10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