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98 号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未及时披露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情况。你公司不晚于 2023 年 7 月 30 日已经完成 6 月末存货的跌价准备计提,但迟至 8 月 31 日披露半年报时才披露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96.80 万元。 二是未及时审议股权激励变更方案。2024 年 1 月,你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变更方案,并基于修改后的业绩考核指标计提 2023 年股权激励费用 639.34 万元,但你公司变更股权激励方案未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导致 2023 年多计提管理费用 639.34 万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1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