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杜雄新、王俊、吴勤芳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杜雄新、王俊、吴勤芳:
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无锡友方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方电工或公司)2022年存在收入成本跨期确认问题,导致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由盈转亏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杜雄新,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俊,财务负责人吴勤芳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杜雄新、王俊、吴勤芳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你们于2024年11月5日10:00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双闸路98号海峡云谷科技园11栋)接受监管谈话。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