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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废气泄漏,子公司潜阳科技因环境问题受行政处罚!杭州大自然科技为第一大股东

来源:金融界 作者:金讯 2024-08-20 13: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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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有机废气泄漏,子公司潜阳科技因环境问题受行政处罚!杭州大自然科技为第一大股东)

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4019,简称“大自然”)今日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杭州潜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潜阳科技”)近日收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公告,潜阳科技因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处以行政处罚。

经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检查确认,潜阳科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未如实记录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潜阳科技被查出未真实记录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浓度,其中包括一条伪造的时间为2024年5月18日15时49分、pH值为9.72、循环水箱水位正常、设备关闭的台账记录。这一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未履行管道巡查义务导致有机废气泄漏

负责管道巡查的责任人未尽到职责,导致部分有机废气未经处理直接通过旁通管道阀门泄漏排放,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废气排放超标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18日两次对潜阳科技进行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污水站废气排放口DA004进行采样检测。根据2024年5月19日和2024年5月20日收到的两份检测报告,排放口DA004处排放的臭气浓度均超过了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同样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潜阳科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根据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根据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再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告中明确表示,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因本次处罚而被终止挂牌或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潜阳科技已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包括缴纳相应罚款,并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今后的运营完全符合环保法规要求,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公开信息显示,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曾用名:杭州大自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2年,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成员,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8963万人民币,并已于2022年完成了定向增发。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13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7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4条,专利信息5条,著作权信息1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13个。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851条;涉诉关系10条。该公司持股潜阳科技75.35%,为第一大股东。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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