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来源:上交所 2024-06-26 18:05:1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科创公监函〔2024〕0026 号

关于对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

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

经查明,2024 年 5 月 31 日,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煜邦电力或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目前

北京中至正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至正)持有煜邦电

力 5.32%的股权。2023 年 10 月 25 日,间接持有中至正 100%股权的

股东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工贸公司企业性质从集体所有制变更为有

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并更名为北京冀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冀物工贸),其股东为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北招

标)。本次变更后,冀北招标持有冀物工贸 100%的股权,并通过间

接持有中至正 100%的股权,间接持有煜邦电力 5%以上股份。但冀

北招标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公告义务,迟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才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冀北招标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5%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1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

)第 1.4 条、第 5.1.2 条等有关规定。

市规则》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

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国网冀北招标有限公司

予以监管警示。

你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

务必高度重视相关违规事项,建立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

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主体股票交易的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提

醒其严格遵守持股变动相关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应当

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所作出的公开承

诺,诚实守信,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2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煜邦电力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