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徐子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徐子党:
经查,盛达期货有限公司在2024年4月27日、5月27日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交易系统运维平台用户权限设置不当且缺少复核角色、修改防火墙安全策略后测试不充分即上线、机房值班人员未按公司规定流程启动交易系统等问题,反映出公司信息技术管理存在缺陷,且未向我局及时报告2024年4月27日网络安全事件,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九十条、《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8号)第九条第一款及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监会公告〔2021〕12号)第四条及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
你作为公司技术部经理兼技术总监,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公司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杜绝再次发生违规行为。
你应当于2024年6月25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