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监管动态 - 正文

关于对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06-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关于对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11 号

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显示,你公司所持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美谷”)57,233,20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7.5%)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完成过户登记,

你公司对*ST 美谷的持股比例由 30.04%

降至 22.54%。

你公司作为*ST 美谷持股 5%以上股东,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超过 5%时,未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

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十四条及本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2.2.1 条、第 3.4.2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

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6 月 11 日

2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美谷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