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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股份IPO终止:董事长施彩莲“独揽大权”,实控人曾多次行贿

来源:贝多财经 2024-06-07 12: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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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金龙股份IPO终止:董事长施彩莲“独揽大权”,实控人曾多次行贿)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浙江金龙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龙股份”)及其保荐人海通证券撤回上市申请文件。因此,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审核。


据贝多财经了解,金龙股份于2021年12月预披露招股书,准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并于2022年5月进行了更新。全面注册制实施后,该公司于2023年3月平移递交上市申请。

本次冲刺上市,金龙股份原计划募资21.97亿元,其中,18.97亿元将用于年产100万吨环保再生高档包装纸项目,实施主体为金励环保;另外3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实施主体为锦龙股份。

天眼查App显示,金龙股份成立于2001年5月,前身为龙游县金龙纸业有限公司,位于位于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6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施彩莲,股东包括施彩莲、龙游金合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值得一提的是,金龙股份曾在2023年6月26首发上会,但未能顺利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57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金龙股份被暂缓审议。而今,金龙股份则主动终止了IPO进程。

关于需进一步落实事项,上市委要求金龙股份代表结合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董事会成员构成、独立董事在多处兼职等情况,说明其公司治理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以及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的措施。

金龙股份在此前招股书中称,该公司为集废纸和废木纤维利用、热电联产、生态造纸、绿色包装和物流运输于一体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截至2022年末,该公司拥有原纸产能76万吨,其中:包装用纸产能70万吨、生活用纸产能6万吨。

目前,金龙股份的主要产品包括:(1)包装用纸:灰板纸、白面牛卡纸和瓦楞原纸等;(2)包装用纸制品:瓦楞纸板和瓦楞纸箱;(3)生活用纸:卫生纸原纸、面巾纸原纸;(4)热电联产:蒸汽和电力。

2020年、2021年和2022年,金龙股份的营收分别为16.63亿元、30.03亿元和27.8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91亿元、3.66亿元和2.79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78亿元、3.51亿元和2.13亿元。


贝多财经了解到,金龙股份的收入主要由造纸、纸制品等业务贡献。报告期内,该公司的造纸业务收入分别约为9.84亿元、21.08亿元和19.96亿元,分别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59.7%、70.59%和72.17%。

金龙股份在招股书中表示,该公司的造纸业务产品主要为各类包装用原纸,以及少量生活用原纸。其中,包装用原纸约占造纸业务收入的95%,可供客户用于制造各种规格、型号的纸制品。

另据招股书披露,金龙股份2023年的第一季度营收为4.66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6.29亿元下降25.92%;净利润为3214.96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4043.03万元下降20.48%;扣非后净利润为2855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3485.42万元下降18.08%。

对此,金龙股份方面解释称,2023年1月,受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社会各行业,包括该公司下游纸板纸箱生产企业,普遍出现需求下降的情况,自2月起,下游需求逐渐恢复,3月份已恢复至正常状态。

据介绍,金龙股份的100万吨包装纸项目第二条生产线的30万吨产能已于2023年4月投产,第三条生产线的20万吨预计将于2023年下半年投产。2023年50万吨产能的陆续投产,将促进公司包装纸产品的市场份额、营收规模和净利润提升。

特别说明的是,金龙股份实际控制人施彩莲及其丈夫叶昆福(已于2015年因病去世)曾多次行贿。据招股书披露,2003 年至 2018 年,叶某3、施某夫妇先后多次送给龙游县原县长诸葛某艳合计约205.67万元,后者均予以收受。


2006年至2013年,曾担任龙游县环境监测站站长、龙游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的吴某国曾多次接受金龙股份员工的贿赂。据介绍,宋某乙(即公司员工宋高友)为感谢其在环境监管中的关照而贿送的购物卡价值总计1.1万元。

曾担任浙江省龙游县地方税务局塔石税务分局局长、龙游县财政局会计管理(企业)科科长的李某源,也曾于2005年至2012年先后6次收受叶某(即金龙股份前实际控制人叶昆福)贿赂的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8万元。


本次上市前,金龙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施彩莲,其合计控制该公司100%股权。其中,施彩莲直接持股99%,通过龙游金合盈间接控制该公司1%的股份。目前,施彩莲为金龙股份董事长,曾担任总经理职务。

另外,施彩莲的儿子叶剑为金龙股份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但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股权;陈欢欢系叶剑的配偶,间接持有金龙股份0.20%股权,担任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二人均未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金龙股份在招股书中表示,叶剑入职时间较短,叶剑和陈欢欢虽担任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欢欢同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但对该公司的重大经营和财务决策不具有决定性作用。

在针对上市委现场的问询,金龙股份方面称,对于需要董事会审议的事项,由陈欢欢、叶剑组织主要管理人员对相关事项的合规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磋商,形成统一意见并作为董事会决策建议,由总经理将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另在2023年7月,金龙股份聘任李彩鹏为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叶剑因专注于该公司全面经营管理的需要,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由财务总监张世忠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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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锦龙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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