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郎安中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郎安中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00 号郎安中: 2024 年 5 月 22 日,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装备)披露公告显示,你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卖出新兴装备股票 76,000 股,成交金额 2,776,829 元,你的配偶于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 月 5 日买入新兴装备股票 13,400 股,成交金额 308,046 元。上述买入和卖出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作为新兴装备副总经理,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新兴装备股票,违反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条、第 3.4.1 条、第 3.4.11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你认真吸取教训,同时,提醒你: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4 年 5 月 22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