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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建林、李强祖、童为民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4-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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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对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建林、李强祖、童为民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建林、

李强祖、童为民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85 号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建林、李强祖、童为民: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

示,你公司子公司赣州天和永磁材料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存

在不具备商业实质交易和将未实质取得商品控制权的稀土

氧化物贸易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的问题。你公司对前述事项予

以会计差错更正,更正后减少 2023 年度 1-9 月营业收入

22,051.95 万元,减少 2023 年度 1-6 月营业收入 7,819.69

万元,减少 2023 年度 1-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826.26 万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

李建林作为公司董事长、李强祖作为公司总经理、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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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行为

负有责任。

请你们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

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必

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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