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马爱华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马爱华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72 号马爱华: 根据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佐力药业)2024 年 4 月 30 日晚间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你的配偶陆秀梅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至 10 月 26 日合计买入佐力药业股票 2.3 万股,成交金额22.00 万元,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4 月 22 日合计卖出佐力药业股票 5.14 万股,成交金额 76.39 万元。上述买入和卖出佐力药业股票行为间隔不足六个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你作为佐力药业高级管理人员,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佐力药业股票,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3.1 条的规定。 1 同时,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董监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4 月 3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