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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珠IPO申报百日无果 盈利质量差现金匮乏却大笔分红

来源:电鳗快报 作者:高伟 2022-11-17 08: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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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电鳗财经》观察,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下称报告期)新明珠营业收入分别为80.63亿元、78.35亿元、84.93亿元和11.45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2.58亿元、1

(原标题:新明珠IPO申报百日无果 盈利质量差现金匮乏却大笔分红)


        《电鳗财经》文/高伟

        11月17日,距离新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明珠”)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已超过100天,此次拟募资20.09亿元的IPO无任何实质进展。《电鳗财经》经调查研究发现,公司钱很紧,但还不顾一切分红日子,人们质疑这家公司还过不过日子?

        对于本网发去的求证函,新明珠却选择置若罔闻。

        盈利质量差却大笔分红

        据《电鳗财经》观察,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下称报告期)新明珠营业收入分别为80.63亿元、78.35亿元、84.93亿元和11.45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2.58亿元、15.17亿元、6.12亿元和5894万元。可以看到,该公司自2021年净利润却一反常态,同比下滑近六成。

        衡量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出现大的窟窿。报告期内,新明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09亿元、27.89亿元、-9.09亿元和-6231万元,现金流大幅波动,2021年现金流骤降转负。

        即便是盈利质量差,经营现金流为负,但公司依然决然大手笔分红。

        据招股书显示,2020年和2021年,新明珠分别向股东分红3.04亿元和5.7亿元。尤其是2021年,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已出现超9亿元的窟窿,且当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仅为5.50亿元,然而却分红金额却超过扣非后净利润。

        大额分红后,新明珠又欲使用募集资金中4.6亿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比25%。

        30亿应收款收回难

        新明珠的房地产客户主要有恒大地产、保利地产、美的置业、中海 地产、龙湖 地产等。其中,恒大地产乃第一大客户,但对其销售金额从2019年的10.15亿元下降至2021年的6.12亿元,销售比例由12.67%下降到7.26%。此外,自恒大地产于2021年陷入流动性问题后,与其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应收账款积压问题。

        报告期内,新明珠应收款项合计为22.63亿元、26.75亿元、29.56亿元和27.75亿元,应收款项持续累积,居高不下。其中源于恒大地产的应收款项合计分别为12.52亿元、14.07亿元、12.03亿元和12.02亿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源于恒大地产的应收款项占比高达43.31%,由此产生的大额坏账对新明珠的净利润也造成较大冲击。

        《电鳗财经》注意到,近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发力,相关企业财务状况深受影响,以房产客户为主的新明珠应收账款持续走高,出现“回款难”问题。新明珠近30亿元的应收款该怎样收回?

        “踩点”对赌匆忙IPO

        8月2日,新明珠预披露招股书,此时,距离与恒大地产等股东订立的对赌上市期限仅剩一年,若未能如期上市,新明珠将不得不回购外部股东所持的全部股份。

        可以说,新明珠在“踩点”对赌匆忙IPO,一时间人们对公司的IPO动机产生怀疑。

        2019年9月26日,新明珠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7.94亿元增至21.33亿元。其中,2.5亿元由外部投资者泰兴加华、宁波普罗非、共青城齐利、恒大地产和居然智居增资,8530.84万元由员工持股平台共富管理和同赢管理增资。

        在新明珠与股东宁波普罗非、恒大地产、共青城齐利、居然智居签署的现行有效的投资协议中包含有股权回购条款,约定如公司因无法在补充协议签署后36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IPO申请材料、无法在四年内成功IPO、无法实现经审计后扣非净利润增长5%的业绩增长目标、发生其他违反投资协议条款的情形导致上市目标无法实现,则前述股东有权要求叶德林或叶德林指定/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外的第三方对其所持公司全部股权进行回购。

        《电鳗财经》将进一步跟踪报道新明珠IPO进展。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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