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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联社时评】加速发展动产融资要从三方面着手

来源:财联社 作者:梁柯志 2022-09-30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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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财联社时评】加速发展动产融资要从三方面着手)

9月29日,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以提高企业融资可得性为目标,推动银行机构优化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长期以来,不动产抵押的硬性规定在一定程度压抑了部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笔者认为,当前正是利用新技术推动动产融资,降低传统信贷模式占比,更充分挖掘和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恰当时机。

首先,金融科技的成熟度较以往大大提升,这为动产融资扩大应用范围提供了基础。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和区块链、电子标签等技术革新和应用,很大程度解决了动产在登记、抵押和管控、交易等诸多关键环节的不可控问题。动产标准化水平的提升,为金融机构分类管理、资产评估提供了更可靠的技术保障。

其次,从市场主体融资需求满足程度来看,目前大量新兴创业企业、中小企业多数以技术、专利和人才为主要起点,轻资产、智力型是主要特征,但往往无法在银行机构获取所需的资金。银保监会、央行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即指出,目前动产和权利融资逐渐成为企业尤其是新型服务业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的重要融资方式之一,亟需总结推广良好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

不过考虑到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的特点,笔者认为未来要想做好这件事还需要从三方面着手。首先,与不动产较稳定的变现能力相比,动产和权利融资对金融机构而言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此类资产的信用贷款。因此,推动更多的动产和权利融资首要的问题,是改变银行机构的经营理念,使其成为投行一样的资产驱动型金融机构。对银行而言,不仅要有对可标准化动产的资产评估能力,还要有对运输工具、生产设备等无法标准化动产背后的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掌握能力,如此才能有效平衡其中的风险和收益。

其次,与不动产完善的权利界定和产权保护体系相比,推动动产融资需要政府或者其他第三方提供明确的权利界定服务。当前行业现实的难点是,这些服务一定程度上带有公共属性,以商业模式运营难以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而考虑到目前动产和权利融资种类较多,业务成熟度有差异,风险特征显著不同,银行所需要的这类服务也各不相同。此次《指导意见》也明确提出,各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合作,支持动产和权利评估、物流仓储等配套行业规范发展,推进信息共享平台、二级交易市场等配套设施建设。

最后,从动产的周期规律来看,其与企业生命周期和行业周期的结合度更紧密,这也对银行机构的风险把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战。而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极端情况下动产价值的波动往往较不动产更为剧烈,对银行的风控能力挑战甚高。《指导意见》亦明确指出,银行机构要落实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在贷款合同签署前及放款前等重要节点、押品监管等重点环节加强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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