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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涉及投资者诉讼案件共计立案受理376起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孙宪超 2022-07-18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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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风华高科涉及投资者诉讼案件共计立案受理376起)

风华高科(000636)7月17日晚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0)粤民终3106-3175】,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涉及尹军乔等70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公司向尹军乔等70名投资者赔偿损失4930.90万元,并承担一审和二审案件受理费用83.60万元。

回溯前情,2018年8月7日,风华高科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涉嫌信披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2019年11月22日,风华高科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风华高科7月17日晚披露的最新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投资者诉讼案件共计立案受理376起,一审判决327起,一审支持赔偿的325起,其余的已撤回起诉。在一审判决中,判令公司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利息合计2.38亿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合计224.44万元,两项合计金额为2.40亿元。

风华高科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均已依法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其中:尹军乔等70名投资者诉讼案件已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公司需赔偿尹军乔等70名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等(不含案件受理费)由一审判决的7793.44万元变更为4930.9万元,减少2862.54万元。

风华高科表示,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本次二审判决结果,本次判决属于 2022 年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预计将按照一审和二审判决的差额在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中转回已计提的部分预计负债,最终影响金额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风华高科证券虚假陈述案的诉讼时效仅余最后四个月,之后投资者将因诉讼时效过期而丧失胜诉权,不再能得到法院的保护。”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介绍,根据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解释规定等材料,索赔条件为: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期间买入风华高科(000636)股票,并在2018年8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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