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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拟收购晟天新能源51.6%股权 主营业务拓展至光伏发电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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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筑股份拟收购晟天新能源51.6%股权 主营业务拓展至光伏发电行业)

新筑股份(002480)6月19日晚公告,拟向四川发展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晟天新能源51.60%股权,交易对价为9.73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晟天新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对方四川发展直接持有新筑股份13.60%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轨交投资间接持有新筑股份15.90%股份,合计控制新筑股份29.50%股份,为新筑股份控股股东。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四川省国资委。

四川发展是四川省委省政府为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推动全省产兴发展振兴,采取“1+N”模式组建的省属国有企业。业务涵盖生态环保、先进材料、装备制造等产业以及资本运作、资产经营、产业投资服务等领域,在四川省内各市(州)、全国20个省(区、市),以及全球45个国家和地区均有业务布局。

此前,新筑股份原控股股东新筑投资于2018年4月12日与四川发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筑投资将其所持上市公司1.05亿股股份转让给四川发展,转让价格7.91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8.27亿元。经过该次股份转让,四川发展持有新筑股份1.0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新筑投资变更为四川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黄志明变更为四川省国资委。

彼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四川发展将继续支持新筑股份发展轨道交通业务,5年内不改变主营业务,以新筑股份作为产业发展的主要平台,积极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助力公司业务发展,将上市公司打造成轨道交通领域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标杆企业、四川名片。

2020年,新筑股份又向四川发展全资子公司轨交投资定增股份1.22亿股。至此,四川发展进一步增强了对新筑股份的控制权。

新筑股份主营业务包括轨道交通业务及桥梁功能部件业务。随着国家对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断加大,桥梁功能部件市场规模将有望稳定增长。但由于中低端桥梁功能部件产品的技术门槛较低,目前该行业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且目前受制于城市交通线网的建设强度有所回落,新制式轨道交通市场拓展效果暂不及预期,上市公司原有主营业务竞争力亟待进一步增强。

晟天新能源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在中国境内的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截至报告书签署日,晟天新能源光伏电站覆盖四川、湖南、甘肃、西藏、河北等多个省份,具有地面集中式电站、屋顶分布式电站等不同类型电站,包括“光伏+牧业”、“光伏+渔业”、“光伏+农业”等多种发展模式。晟天新能源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建设运营投产的光伏电站项目16个,已建设运营的装机规模471.38兆瓦。

根据上市公司、四川发展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交易对方四川发展承诺晟天新能源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1.06亿元、1.19亿元、1.39亿元。若本次交易无法于2022年度内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则业绩承诺期相应顺延至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

新筑股份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切入新能源发电领域,形成多主业发展共进的局面,按照2021年备考财务报告口径计算,上市公司原有交通业务和桥梁功能部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将降至58.95%,上市公司新增光伏发电业务成长性良好,将成为公司未来利润的重要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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