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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快评: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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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财快评: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推动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9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下称《方案》),开发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是支持香港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粤港澳合作水平、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能够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前海合作区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一样,都是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先行先试,推进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丰富协同协调发展模式,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试验平台,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方案》提出了到2025年建立健全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到2035年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等两个发展目标。

《方案》最吸引市场目光的是大幅扩展了前海合作区的空间,以现有前海合作区为基础,总面积由14.92平方公里扩展至120.56平方公里,包含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蛇口区块、机场及周边片区、宝安中心区及大铲湾片区等,将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前海合作区面积的扩大也对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方案》要求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以及加快科技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服务业方面,要求建立健全联通港澳、接轨国际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 联动建设国际贸易组合港, 培育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金融业态,加快绿色、智慧供应链发展,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供应链标准,探索研究推进国际船舶登记和配套制度改革,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

在科技产业发展方面,要求聚焦人工智能、健康医疗、金融科技、智慧城市、物联网、能源新材料等港澳优势领域,建设高端创新人才基地,积极引进创投机构、科技基金、研发机构,推动引领产业创新的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方案》重视合作区推进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法律规则和国际经贸规则创新,构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生态系统,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金融服务、海外风险防控等体制机制创新,建设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

《方案》还重点要求集聚国际海洋创新机构,大力发展海洋科技,加快建设现代海洋服务业集聚区,打造以海洋高端智能设备、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电子信息(大数据)、海洋新能源、海洋生态环保等为主的海洋科技创新高地。

《方案》提出了要创新合作区治理模式,推进以法定机构承载部分政府区域治理职能的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法定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职能设置和管理模式。要求研究在前海合作区工作、居留的港澳和外籍人士参与前海区域治理途径,探索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和外籍人士担任前海合作区内法定机构职务,推进行业协会自律自治,搭建粤港澳职业共同体交流发展平台,等等。

《方案》强化了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的目标,赋予前海合作区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衔接的任务。要求探索完善前海合作区内适用香港法律和选用香港作仲裁地解决民商事案件的机制。建设诉讼、调解、仲裁既相互独立又衔接配合的国际区际商事争议争端解决平台,探索在前海合作区开展国际投资仲裁和调解,逐步成为重要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等等。

在深化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方案》要求在不危害国家安全、风险可控前提下,在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内,支持前海合作区对港澳扩大服务领域开放。重点在服务业职业资格、服务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管理等领域,深化与港澳规则对接,在前海合作区引进港澳及国际知名大学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建设港澳青年教育培训基地。在审慎监管和完善风险防控前提下,支持前海打造面向海外市场的文化产品开发、创作、发行和集散基地。支持港澳医疗机构集聚发展,建立与港澳接轨的开放便利管理体系等等。

应当说,《方案》在大幅增加了前海合作区地理空间的同时,又赋予了其在范围和尺度上巨大的体制机制创新空间,给出了明确的目标引导,强化前海合作区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与此同时,《方案》也要求探索行政区和经济区适度分离下的管理体制问题;加大行政审批、科技创新、规划管理、综合监管等方面的放权力度,为前海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条件。

(作者:张立伟 编辑:陆跃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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