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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与华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尚未对具体合作交易做出安排

来源:资本邦 作者:黄小毅 2021-08-25 12: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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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601608.SH)于2021年8月20日、8月23日、8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原标题:中信重工:与华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尚未对具体合作交易做出安排)

8月25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中信重工(601608.SH)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于2021年8月20日、8月23日、8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1.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67亿元,同比增长40.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亿元,同比增长9.26%;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0.69亿元。公司主要经营指标超额完成预算目标且实现稳定增长。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目前,该事项处于证监会审核阶段。

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根据八部委《关于加快煤炭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共同努力加快煤炭智能化发展,共同致力于煤矿智能化开采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打造满足客户需求、解决客户难题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共同建设“少人化”“无人化”生产矿井。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双方尚未对具体合作交易做出安排。该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不会产生影响,对公司长期经营影响尚需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进及实施情况而定。

经向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函证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针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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