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新股 - 新股资讯 - 正文

泛海统联冲刺科创板IPO通过审核,研发专利、股权转让等问题被问及

来源:资本邦 作者:墨羽 2021-08-17 14:55:3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8月16日召开的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56次审议会议结果显示,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科创板IPO审核。

(原标题:泛海统联冲刺科创板IPO通过审核,研发专利、股权转让等问题被问及)

8月17日,资本邦了解到,8月16日召开的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56次审议会议结果显示,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科创板IPO审核。

泛海统联是一家专业的精密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商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精度、高密度、形状复杂、性能良好、外观精致的金属粉末注射成形(MetalInjectionMolding,简称“MIM”)精密金属零部件。

2018年-2020年,泛海统联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2.06亿元、3.3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0.80万元、2058.89万元、7333.18万元。

泛海统联在上会前完成三轮问询回复,在科创板IPO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员工持股平台、业务重组、实控人、特殊权利安排协议(对赌)、科创属性、技术、行业地位及竞争状况、期间费用等23个问题。

在科创板第二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公司历史沿革、子公司、供应商资质及销售、技术发展方向、客户和收入、采购和供应商、募投项目产能、泛海统联字号及业务安排等9方面的问题。

在科创板第三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公司科创属性、供应商资质认证、净利润、信息披露四方面的问题。

审核会上,上交所关注泛海统联研发专利、股权转让等问题。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代表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研发周期、苹果公司主要供应商和产品的认证周期,说明发行人在短时间即可取得产品研发专利并获取苹果公司供应商认证的商业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产品技术门槛低、可替代性高的情况及判断依据。

上交所同时要求发行人代表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对于附有或有结算条款的金融工具、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及《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20)》的相关规定,说明在终止协议生效前,未将附有或有回购义务的投资者出资认定为金融负债的理由。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康晓宁、方龙喜向杨虎转让股权作价是否公允,是否违反相关税收规定,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同时要求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金属3D打印研发情况及行业发展方向,说明金属3D打印未来是否会替代MIM工艺,或者对MIM工艺市场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