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剖IPO | 核心产品尚未上市,亚虹医药零营收冲击科创板)
8月6日,据证监会披露,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亚虹医药”)对科创板IPO问询函进行回复。在此次问询中,上交所就核心技术、业务、治理与独立性等共计24个问题进行问询。
据资料显示,亚虹医药专注于泌尿生殖系统肿瘤及其它重大疾病领域的创新药公司,核心产品包括APL-1202和APL-1702等。
但亚虹医药的核心产品APL-1202的技术却依赖于外购专利。据招股书披露,APL-1202为发行人核心在研产品,其技术来源为自主研发,但该产品的化合物用途专利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JHU)授权发行人使用。
也就是说,亚虹医药是在JHU的基础上将APL-1202化合物对于MetAP2和SIRT1靶点的作用机理、代谢途径、组织分布特性等方面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并申请APL-1202化合物等相关专利。
双方的渊源早在2014年3月就已开始。JHU分别在2014年3月、2020年7月,将“喹啉化合物作为血管新生、人类甲硫氨酰氨肽酶、以及 SIRT1的抑制剂,以及治疗病症的方法”的境内、外专利独占许可给亚虹医药,允许其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美国及欧洲地区使用、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的权利。许可专利有效期截止2029年10月。
根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亚虹医药将向JHU支付许可费、年使用费和里程碑款项(包括新专利申请、研发进度和销售金额等里程碑款)以及销售提成,其中许可费为1万美元,年使用费为1-1.5万美元不等(随时间递增),里程碑款项合计约422万美元。这对于尚未盈利的亚虹医药来说,无疑是不小的压力。
而亚虹医药在引进JHU许可专利后,又在2016年6月、2018年12月与日本冈山大学学签署《合作研究协议》,约定合作研究 APL-1202的体外抗癌活性。
公司的另一核心产品APL-1702 也是与Photocure公司合作研发,Photocure公司已完成 APL-1702 的 I 期和 II 期临床试验,发行人将其推进至国际多中心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亚虹医药也表示,公司部分在研项目的专利技术来源于合作方的授权,将可能面临实际无法继续在授权区域内独占使用相关技术的权利,或者继续使用将会陷入法律争议和纠纷的情形,进而造成公司的知识产权利益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亚虹医药所列举的24项发明专利中,其中有19项专利均为亚虹医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申请的同名专利。以硝羟喹啉碱加成盐及其用途为例,该专利在中国及11个国家分别申请。
而亚虹医药不仅面临核心技术的问题,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均在临床试验或上市申请阶段,核心产品尚未开始贡献营业收入,因此目前亚虹医药依旧处于亏损阶段。据招股书显示,2018-2020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993.6万元、-1.72亿元和-2.5亿元,亏损幅度逐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