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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智能谋求科创板IPO:如何破解关联销售占比较高风险?

来源:资本邦 作者:墨羽 2021-07-02 10:4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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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景业智能”)科创板IPO获上交所受理,本次拟募资6.01亿元。本次募资拟用于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原标题:景业智能谋求科创板IPO:如何破解关联销售占比较高风险?)

近日,资本邦了解到,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景业智能”)科创板IPO获上交所受理,本次拟募资6.01亿元。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核工业系列机器人、核工业智能装备、非核专用智能装备等,产品应用于核燃料循环产业链。

公司已成为国内核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领域的重要供应商。主要客户为中核集团、航天科技集团、航天科工集团等大型央企的下属企业和科研院所。同时,公司还为新能源电池、医药大健康、国防军工、职业教育等行业客户提供智能制造装备及解决方案。

图片来源:公司招股书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营收分别为7,983.60万元、1.01亿元、2.06亿元;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551.25万元、2,274.67万元、5,127.21万元。

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本次募资拟用于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来建良个人独资的行之远持有公司23,884,93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8.65%,为公司控股股东。此外,来建良直接持有公司4,666,6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55%。同时,来建良为智航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智航投资持有公司股权9.58%。因此,来建良合计控制公司股权55.7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景业智能表示公司面临以下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9.63%、99.84%和99.16%,集中度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目前的人员规模较小,产品品类较少,为集中优势资源,发挥比较优势,公司将业务方向聚焦于核工业装备领域,专注于核工业系列机器人和核工业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而下游核工业领域较为特殊,中核集团在核工业领域处于主体地位。

中核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核科技工业的主体、核能发展与核电建设的中坚、核技术应用的骨干,拥有完整的核科技工业体系,肩负着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双重历史使命。60多年来,我国核工业的管理体制先后经历从三机部、二机部、核工业部、核工业总公司到中核集团的历史变迁,完整的核工业体系始终保存在中核集团并不断得到新的发展,涉及先进核能利用、天然铀、核燃料、核技术应用、工程建设、核环保、装备制造等核心产业,拥有高水平的核工业创新链和产业链,是中国唯一的专营核燃料生产商、供应商和服务商(以上摘自中核集团官网)。

核工业机器人和智能装备的需求方,大部分为中核集团下属的各个专业公司或科研院所。因此公司客户主要为中核集团下属单位,另外也包括在核工业领域具有较丰富积累的航天科技集团等大型央企下属单位。

2018年至2020年,公司对中核集团下属单位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607.30万元、5,509.27万元和9,585.13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45.18%、54.73%和46.44%。加上最终业主为中核集团下属单位的情况,相关销售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78.38%、77.90%和78.77%。当前,公司与中核集团下属单位的合作关系良好。

但如果未来公司无法持续获得中核集团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并持续获得订单,或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被其他供应商替代,或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等自身原因流失主要客户,或目前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无法在主要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中持续保持优势,无法继续维持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关联销售占比较高的风险

公司于2016年获得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认证,2017年开始与中核集团下属单位建立直接合作关系,公司因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等方面获得中核集团下属单位认可而开始向其供货。近年来来自于中核集团下属单位的收入持续增长。

2020年12月,中核浦原(中核集团下属专业化投资运营公司)通过增资方式向公司战略投资而成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比例12.50%,由此公司客户中核集团单位四(中核浦原之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同时,根据谨慎性原则,中核集团其他下属单位与公司也被认定为关联方关系。

因此,自2020年12月之后,公司与中核集团下属单位之间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另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中核集团下属单位在2020年12月之前12个月内也构成关联方。2020年,公司向中核集团下属单位的销售金额合计为9,585.1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6.44%。虽然中核集团下属单位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核集团对外采购的相关规章制度,采购价格具有公允性,但若未来相关关联方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持续加大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可能导致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提升,如出现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情况,则可能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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