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目星:收到宁德时代子公司设备采购订单 合计金额达6.73亿元)
5月17日,资本邦了解到,科创板公司海目星(688559.SH)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订单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时代”)和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时代”)设备采购订单,其中高速激光制片机订单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8,213.08万元(含税),其他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订单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090.85万元(含税),订单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7,303.93万元(含税)。
本订单为公司日常经营性订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收到采购订单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当披露标准,但已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达到公司自愿披露的标准。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时代”)和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时代”)设备采购订单,其中高速激光制片机订单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8,213.08万元(含税),其他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订单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090.85万元(含税),订单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7,303.93万元(含税)。高速激光制片机应用于锂电池生产线中的锂电池极耳切割工序,在锂电池极片两侧的金属箔材上切割极耳;其他动力电池激光及自动化设备主要包括:顶盖预焊满焊一体机、转接片焊接机以及电芯干燥线,主要用于中段电芯装配及电芯干燥。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根据订单的相关条款约定,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订单设备将在买方验收后确认收入,预计该订单将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交易订单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订单对江苏时代形成业务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