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证监会对国金证券及李维嘉、李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来源:和讯财经 作者:小水 2021-03-29 18:17:4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证监会对国金证券及李维嘉、李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月29日,中国证监会公告称,发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李维嘉、李超在保荐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对招股说明书披露发明专利数量不准确、注册申请文件披露发行人翼捷股份取得发明专利数量存在矛盾未予充分关注。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五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国金证券(600109,股吧)及李维嘉、李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责任编辑:赵鹏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