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港股IPO|典当贷款提供商同祥金融递表港交所,约7成典当贷款源于房地产)
3月14日,资本邦了解到,据港交所官网显示,近日中国同祥金融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同祥金融)递交了招股书,东兴证券为其独家保荐人。
据招股书显示,同祥金融是河北省及北京市的领先且成熟的典当贷款提供商之一。
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计,同祥金融旗下的石家庄典当公司及保定典当公司联合排名河北省典当贷款提供商第一,而同祥金融排名北京市典当贷款提供商第六。
同祥金融接受抵押或质押的房地产物业、产权(即非上市公司股权)及动产(例如机动车、交易商品及个人财产(包括黄金、铂金、名表名包、珠宝饰品、字画)作为公司典当贷款的典当品。同祥金融的利息收入总额由典当贷款利息收入总额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组成。
于往绩记录期间,凭借作为中国河北省及北京市领先且成熟的典当贷款公司之一的地位,同祥金融成功保持了多元化的客户基础,拥有超过500位个人及中小企业客户。同祥金融的许多客户是经常性客户。于往绩记录期间,同祥金融有120名、78名及41名经常性客户获得新典当贷款,分别约占当时客户总数的16.3%、14.5%及8.2%。
在2018年-2020年,该公司的减值贷款比率分别为约10.1%、12.5%及9.0%。减值贷款比率低于中国于2018年及2019年12月31日的典当贷款整体市场水平(即约20.0%及20.0%)。
2018年-2020年,同祥金融的经营收入分别约为人民币(下同)5668万元、6870万元以及1.2亿元。期内股东应占净利分别约为2536万元、2603万元以及5328万元。
资本邦分析,该公司面临以房地产作为典当贷款典当品的集中风险。
招股书显示,于往绩记录期间,以房地产作为典当品的贷款产生的典当贷款利息收入总额分别占该公司利息收入总额的约74.5%、77.6%及67.7%。房地产贷款融资的贷款总额分别占总贷款总额的约77.5%、68.6%及67.7%。
这表明,同祥金融大部分典当贷款源于房地产典当品。但由于房地产调控政策,可能导致为该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的房地产价值跌至低于有关贷款未偿还本金及利息余额的水平。倘房地产典当品的价值下降至低于相关折当率水平,可能不足以完全偿还该公司的贷款。同时,与其他典当品相比,房地产典当品可能无法轻易于绝当情况下在市场上出售。因而可能会对该公司的财务表现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