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IPO|炬光科技新三板摘牌闯关科创板,扣非净利润“三连负”,累计亏损超8000万元

来源:资本邦 作者: 2021-02-05 14: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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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光科技)的科创板IPO申请已于2月4日获上交所问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据了解,炬光科技于2016年1月14日挂牌新三板,于2017年11月7日摘牌,证券代码835243.OC。

2月5日,资本邦了解到,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光科技)的科创板IPO申请已于2月4日获上交所受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荐机构。

图片来源:上交所网站

炬光科技主要从事激光行业上游的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元器件、激光光学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正在拓展激光行业中游的光子应用模块和系统(包括激光雷达发射模组和UV-L光学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据了解,炬光科技于2016年1月14日挂牌新三板,于2017年11月7日摘牌,证券代码835243.OC。

2017年至2020年前三季度,炬光科技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64亿元、3.57亿元、3.35亿元、2.6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4.70万元、1,885.86万元、-8,062.37万元、2,565.91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12.39万元、-49.20万元、-8,077.89万元、1,805.80万元。

图片来源:炬光科技招股书

炬光科技本次上市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二)项,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招股书显示,炬光科技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2,249万股,不低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约为10.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及应用项目(一期工程)、激光雷达发射模组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图片来源:炬光科技招股书

招股书显示,刘兴胜通过《一致行动人协议》间接控制王东辉、西安宁炬、西安新炬、宋涛、李小宁、延绥斌、侯栋、田野、西安吉辰持有的炬光科技股权合计14.27%。刘兴胜通过直接持有和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控制了炬光科技31.99%的表决权,对炬光科技形成控制,为炬光科技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图片来源:炬光科技招股书

本次科创板IPO,炬光科技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风险:

(一)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炬光科技合并口径累计亏损为8,499.05万元,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若公司短期内无法实现盈利并弥补累积亏损或者缺乏现金分红的能力,将存在短期内无法向股东现金分红的风险。

若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出现收入下滑、成本上升、下游行业增速继续放缓、市场竞争加剧、研发投入失败或其他情况,公司可能存在未来一段时间仍无法盈利的风险,则会导致公司无法在短期内消除累计未弥补亏损,从而导致公司资金状况、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研发投入等方面受到限制或影响的风险。

(二)国际化经营及贸易政策风险

炬光科技一直秉承国际化经营的发展道路,子公司LIMO位于德国多特蒙德。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高,主要销往德国、日韩、美国等地区,海外客户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和盈利来源。

同时,炬光科技从海外采购激光二极管芯片、结构件、光学件、热沉、电子器件、光学基材等原材料。公司不断开拓境内市场,多元化下游客户,在部分重要原材料上已经实现生产自制,储备多家国内外原材料供应商,不存在对单一客户、供应商的依赖。公司在境外开展业务需要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及贸易政策。但是如果未来国际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贸易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新冠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年年初以来,国内外各地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短期内,炬光科技(包括在中国大陆和德国多特蒙德)的经营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客户订单临时性放缓、物流交付延期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国内新冠疫情形势有所好转,德国新冠疫情形势仍不明朗。如果德国多特蒙德本地疫情进一步恶化,公司激光光学业务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公司提前制定了完善的应对疫情负面影响的各项计划,德国多特蒙德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一直在有序开展。另外,鉴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且公司境外收入占比较高,若未来国内外疫情进一步恶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跨国经营导致的管理风险

炬光科技于2017年成功并购激光光学元器件、光子应用模块和系统研发及生产商LIMO,实现了“产生光子”结合“调控光子”的战略布局,微光学技术不断成长。

炬光科技通过整合境外激光光学领域企业,形成了科研技术方面的协同效应和市场应用领域的资源共享。受国内外政策、文化理念、管理水平和思维习惯差异的影响,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面临更大的挑战。虽然公司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能力,但是如果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不能与跨国经营需求相匹配,未来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跨国经营法律风险

炬光科技自2017年并购LIMO以来,在公司制度、内部控制、研发销售等方面进行整合,与LIMO在技术和市场上形成了优势互补和合力。公司于2019年末起对LIMO进行了战略性结构重组,包括冗余人员裁减、业务部门整合、管理体系建设、经营模式完善等,公司层面产业链得到进一步延伸,整体实力得到大幅提升。

作为炬光科技境外经营主体,LIMO受欧盟及德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管辖,包括受到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的监管。公司一直在积极学习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不断调整和完善自身管理体系与内控制度,但是若存在公司对相关法律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等情形,将可能导致跨国经营的法律风险。

(六)存货减值风险

炬光科技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制品及库存商品等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09亿元、1.5亿元、1.3亿元和1.41亿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3.46%、41.01%、41.92%和30.02%。

若未来市场需求发生一定改变、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合理并且有效地控制存货规模,可能导致存货积压,存在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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