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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遭调查 ST康得新深陷困境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作者:木木 2019-01-23 1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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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再度遭调查 ST康得新深陷困境)

说起康得新,曾经一直被市场认为是优质的白马股,创造出市值从最低30多亿元到最高900多亿元的神话,不过就是这样一只“优质”个股,目前公司面临债券违约、银行账户被冻结和遭到证监会调查等问题。

以上这些问题也直接导致康得新股价从最高点26.71元,跌到目前不足6元,跌幅几乎超过80%。此外,记者从公司1月21日的公告中看到:因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公司股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2019年1月23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由“康得新”变更为“ST康得新”,代码仍为“002450”,日涨跌幅限制为5%;

在1月23日复牌后,公司股价直接一字跌停,更令投资者受伤的是:公司再次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这也是继去年十月后,公司三个月内再度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

记者从ST康得新1月23日的公告中可以看到:康得新接江苏证监局通知,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对此,公司也进行了风险提示:若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违规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的股票交易将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届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其实ST康得新目前的处境绝非偶然,记者注意到早在2018年10月28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曾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收到过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虽然关于公司的具体违法违规情况还需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果,但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如果投资者是在2018年10月28日收盘时持有康得新,并在2018年10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或者是在2019年1月22日收盘时持有康得新,并在2019年1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均可发起索赔,现在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com的邮箱,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整。索赔主张的范围可以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但最终的获赔标准与获赔金额都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1月20日晚间公司发布称,在证券监管部门调查过程中,同时经公司自查,发现公司存在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对于ST康得新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事件备受市场关注,我们也将持续跟踪报道相关的事态进展。而对于康得新的中小投资者来说,如果符合维权条件,现在是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积极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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