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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行权 理性投资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9-08-18 06: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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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5年以来,共有39只权证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止2009年7月底,已有29只权证到期退市。通过对已退市权证的行权案例进行总结分析,我们发现部分投资者由于对权证知识不了解、对产品交易规则不熟悉及风险意识淡薄等原因,给自身造成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以下便是两个典型的案例:

案例一:上港CWB1(580020)价外权证,有人行权

行权期最后一天的上港集团600018(600018)收盘价仅为3.9元,而上港CWB1(580020)权证的行权价格为8.28元,若按此价格计算,行权则意味着以8.28元的价格买入当时一股市价仅为3.9元的上港集团股票,即每份行权给投资者造成亏损4.38元(未考虑权证成本)。但最终上港权证总行权数却多达106,602份。

案例二:云化CWB1(580012)价内权证,有人未行权

云化CWB1(580012)权证的行权价为17.83元,而行权期内正股云天化600096(600096)的股价最低为22.56元,按此价格计算,行权意味着以17.83元的价格即可买入当时一股市价高达22.56元的云天化股票,即每份行权可赚4.73元(未考虑权证成本)。但却有228,988份云化CWB1未行权,最终被注销,成为废纸。

可见,投资者参与权证投资,一定要做好相关知识储备,提高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理性进行投资判断,建议:

第一,掌握权证的基础知识和产品特点。

权证是一种权利契约,持有人获取的是一个权利而不是义务。持有者有权于契约期内或到期时,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向发行人买进(卖出)事先约定数量的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等方式收取结算差价。

与股票投资不同的是,权证并非长期有效,而是有时限约束的。存续期过后,不论持有者有没有行使这种权利,权证都将变得无任何价值。

第二,知悉权证行权的相关知识要点。

1.要留意权证的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顾名思义,是指权证可以在证券市场进行交易的最后一天。在最后交易日以后权证就不能交易。以即将到期的中远CWB1(580018)认股权证为例,按照其上市公告书的约定,其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8月18日,也就是说权证交易至2009年8月18日交易时间结束时点(即15:00)截止,之后投资者不可再进行该只权证的买卖。

2.要留意权证的行权期。行权期是持有权证的投资者行使权利的期限。只有在行权期内仍持有权证的投资者才有权行权。过期不行权的权证将被注销。以中远CWB1(580018)认股权证为例,按照其上市公告书的约定,2009年8月19日至8月25日为中远CWB1的行权期,行权截止于8月25日交易时间结束时点(即15:00),届时尚未行权的中远CWB1认股权证将被注销。

3.要留意权证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比例。认购权证行权价格是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需支付用来购买正股的现金金额。认购权证行权比例是指权证持有人行权时,每份权证对应可买入正股的数量。以中远CWB1(580018)认股权证为例,其行权价格为19.26元,行权比例为1:1.01。意味着在中远CWB1行权期间,每持有1份中远CWB1即有权按照19.26元/股行权获得对应的1.01股中远航运600428(600428)股票。

4.要留意权证行权购入正股的成本和权证到期前正股交易价格的关系。投资者进行权证行权购入正股的成本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在不考虑其他费用的前提下,权证行权购入正股的成本=购入权证的成本%2B行权价格x行权比例。投资者需比较权证行权购入正股的成本与预期权证到期前正股交易价格的关系,理性判断是否进行权证行权。

5.要留意权证行权的结算方式。权证按照结算方式,可分为现金结算和证券给付结算。如即将到期的中远CWB1(580018)认股权证则属于证券给付结算。根据有关规定,以证券给付结算的权证不能自动行权,权证持有人必须在行权期内主动提出行权申报,而且认股权证行权前账户上需备足现金,成功行权获得的股票要在行权后的次一交易日才可卖出操作。

权证行权应关注的方面还有很多,投资者一定要了解所持有的权证的各项行权内容,以做出最优决策,进行有效操作,做一名理性的投资者。

(文章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进行证券投资,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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