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风险预警 - 正文

三圣股份年报中未披露投资者索赔事项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三圣股份年报中未披露投资者索赔事项)

     企查查数据显示,三圣股份(002742)涉及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纠纷的案件已有31件。但在2020年年报中,公司未对相关诉讼进行任何披露。《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记者了解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已经判决三圣股份需向投资者做出赔偿,还有很多投资者已经通过调解拿到赔偿款。公司在年报中是如何体现的投资者索赔款项支出,目前尚不得而知。

     公司遭到索赔归因于此前的信披违规行为。证监会对公司下达的《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认定三圣股份的信息披露违法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事项。证监会查实,三圣股份通过其供应商向重庆青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三圣股份和青峰健康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潘先文、周廷娥,两个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关系。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青峰健康提供资金合计44900万元。这些巨额资金以预付账款等形式转出,但是三圣股份不仅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反,却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三圣股份作出了与事实相反的信息披露。基于此,凡在2018年5月14日—2019年3月28日期间买入三圣股份并在2019年3月28日依然持有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企查查数据显示,马广鸣与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一案下达判决,判决三圣实业赔偿投资者马广鸣3.6万元投资损失。这是记者查到的投资者向三圣股份索赔一案的首份胜诉判决。另外, 企查查数据还显示了多份三圣股份与投资者之间的调解书,足以证明投资者索赔三圣股份是能获得赔偿的,投资者想要索赔的,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

    不过,公司在2020年年报中,却对投资者索赔事项只字未提。鉴于已经有很多投资者通过调解拿到赔偿款,公司在年报中是如何体现的投资者索赔款项支出,目前尚不得而知。另外值得注意的是,5月17日,深交所向三圣股份发2020年年报问询函,问询函提及九个问题。其中,实控人资金占用问题被首要提及。年报显示,2020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及其控制公司累计占用公司资金18772.29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占用三圣股份公司资金8910.00万元。截至2021年4月20日,公司已收到潘先文及其控制公司归还的全部占用资金款及利息。深交所要求公司:(1)列示资金占用的情况、日最高余额、发生原因、占用方式,说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具体原因、表现形式、相关责任人认定、有关整改情况等。(2)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再次全面自查,除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外,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如是,请公司及时披露相关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占用方、具体方式、金额和拟采取的解决措施。(3)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就公司资金占用情况采取的审计程序,是否已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