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 - 进一步延迟寄发计划文件有关(1)要约人建议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协议安排的方式将Z FIN LIMITED私有化;及(2)建议撤回Z FIN LIMITED的上市地位)
本联合公告由Asia Pacific Promotion Limited(要约人)与Z Fin Limited(本公司)发布,涉及要约人建议根据公司法第99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Z Fin Limited私有化,并建议撤回其股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的上市地位。此前,双方已于2026年7月21日、8月11日及9月30日发布相关公告,披露该计划及延迟寄发计划文件的事宜。由于需要额外时间最终落实计划文件,包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函及本集团的债务声明,要约人与本公司已向执行人员申请将寄发计划文件的最后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6年11月30日或之前,执行人员已表示有意同意该申请。计划文件寄发后,双方将根据收购守则适时发布进一步公告。公告强调,该建议及计划须待相关条件达成或豁免后方可生效,因此可能不会实施。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