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海森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与云顶新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在上海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基于云顶新耀集团的GSP平台、商业化基础及生产资源,以及海森集团持有的相关产品权益,就附件三所列产品及其他后续纳入的产品,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开展商业化服务、经销配送及生产相关的战略合作。合作模式包括商业化服务模式、总经销模式、产销模式及潜在合作模式,具体以各项目子协议约定为准。双方将通过项目子协议明确产品范围、区域、期限、定价、结算等执行细节。协议自双方签署且经云顶新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初始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可依上市规则自动续期三年。本协议项下交易构成上市规则项下的持续关连交易,须受年度上限及信息披露要求约束。双方承诺遵守合规、质量、药物警戒、保密等义务,并设立联合指导委员会协调合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