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公告取得于马来西亚纳闽开展数字银行业务的批准)
未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59)自愿发布公告,宣布集团已获得马来西亚纳闽联邦直辖区金融服务管理局授予的有条件批准(“纳闽批准”),自2026年9月8日起生效。根据该批准,集团可在马来西亚纳闽成立附属公司,开展数字银行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包括:依据《2010年纳闽金融服务及证券法》第86条和第92(1)条规定经营纳闽数字银行业务;遵循2020年12月7日发布的《纳闽数字银行框架》开展相关活动;以及根据《关于设立营销办事处的指引》,在马来西亚吉隆坡设立纳闽营销办事处。目前,取得纳闽批准不会对公司的营运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适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发布进一步公告,以更新事项进展。董事会提醒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公司证券时应审慎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