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香港信貸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73)於2026年10月30日宣佈,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香港信貸(作為貸款人)與客戶J(孫喆楠先生)、客戶K(孫小杰先生)及客戶L(林惜文女士)(統稱為借款人)訂立新貸款協議,向借款人授出本金金額為10,000,000港元的新貸款,年利率18.0%,年期為自提款日起12個月。貸款以位於香港干德道的兩項住宅物業及兩個泊車位作法定押記,總估值約169,000,000港元。借款人將每月支付利息,本金於到期時償還。此前,香港信貸已向借款人或相關客戶授出過往貸款A、B及C,合共60,000,000港元。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新貸款與過往貸款需合併計算,因合併後的若干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故本次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須予披露交易。董事會認為新貸款條款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