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产品供应框架协议的持续关连交易的通函)
兹提述华夏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九月十一日、二零二六年十月五日、二零二六年十月十三日及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的公告,内容有关产品供应框架协议的持续关连交易。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载有(其中包括)(i)批准、确认及追认产品供应框架协议、交易事项(包括过往交易)以及整个期限内的建议年度上限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的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函件;及(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的通函,预期于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予本公司股东。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通函的若干资料,预期寄发通函的日期将会进一步延后至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或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