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愿性公告 有关就第一宗仲裁裁决申请撤销及就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提起诉讼)
本公告由中国泰凌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自愿发布,旨在通报两项法律事项的最新进展。一是本公司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6年7月17日作出的(2026)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519号仲裁裁决(裁定本公司及相关方合计支付约人民币9,200万元)持有重大异议,已于2026年8月18日公告,并依据中国法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撤销该仲裁裁决的申请,目前法院尚未受理及审理,裁决仍处于可申请撤销期间。二是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泰凌医药(亚洲)有限公司认为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中存在损害少数股东利益的情形,已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北京康辰强制回购其持有的约25.3%股权,该诉讼已递交法院,尚待受理及审理。本公司强调将通过一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集团日常运营正常。公司将持续评估影响并按规披露后续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