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仁恒實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3628)發布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更新公告,該職權範圍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通過,並於二零二六年十月三十日更新。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委任,成員不少於三名,其中過半數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須至少包括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主席由董事會委任。提名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法定人數為至少兩名成員。秘書由公司秘書擔任,亦可委任其他合資格人士。職責包括:每年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組成及多元化,協助編製董事會技能表;物色及提名合資格董事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檢討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可計量目標;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高級管理人員繼任計劃提出建議;確保獨立非執行董事候選人的通函資料完整披露;支持董事會表現評估;每年評估各董事的時間投入、貢獻及履職能力。提名委員會有權尋求外部專業意見,並獲提供足夠資源履行職責。會議後須向董事會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