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进行了核查。本次交易为天津港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显创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天津市国资委,控制权未发生变更,且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