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郑州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提议或自行召集。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