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行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有棵树科技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法院判决被告肖四清在被免除法定代表人职务后,立即返还有棵树科技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账册及公司合同等文件物品,并停止使用上述证照印章及以原法定代表人身份从事民事活动。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承担。本次诉讼尚在上诉期,最终结果及对公司损益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公司另有未达披露标准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约670.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