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向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汇盛码头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易,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说明意见。董事会认为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