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消息撤回涉及一间全资附属公司的诉讼)
齐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发布本公告。内容涉及一宗针对全资附属公司齐合天地金属的诉讼被撤回。本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法院已于2026年9月14日批准原告李先生撤回对涂先生及齐合天地金属提起的诉讼。有关该诉讼的提述源自本公司2026年7月31日的公告。此外,本公司股份自2025年4月1日上午九时起已在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以待履行复牌指引。本公司将适时根据上市规则作出进一步公告。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伏淘先生(主席兼执行董事)、储越江先生、姚翔先生、杨维先生、周书莉女士、伍文峯先生、吴坚女士及蔡伟康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