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為新華通訊頻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股份之登記持有人,茲委任大會主席或另一名人士為代表,出席於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下午四時正假座香港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37樓3710室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及其任何續會)。會議將考慮並酌情通過以下決議案:省覽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及董事會與核數師報告;重選林雙、陳瑞庭為執行董事,袁家泰、王冠為非執行董事,梅基本、王琪、邱伯瑜、梁雅達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委任王雪嵩、俞永輝為執行董事,曾志漢、廖國謙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大東為非執行董事;授權董事會釐定各董事酬金;續聘思立安栢淳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釐定其酬金;授予董事會一般授權購回不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10%的股份;授予董事會一般授權發行不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20%的額外股份;擴大發行授權以涵蓋購回股份之數目。代表委任表格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前48小時送達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登捷時有限公司方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