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建聯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發布了經修訂的審核委員會職權範圍。該職權範圍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三日採納,並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日、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六日進行修訂。審核委員會由董事會從非執行董事中委任,成員不少於三名,大多數須為獨立董事,法定會議人數為兩人。委員會主席由董事會委任,且必須為獨立董事。現任核數師事務所的前任合夥人於終止合夥或不再享有財務利益之日起兩年內不得擔任委員會成員。財務董事、內部審核部門主管(如有)及外聘核數師代表應出席會議,每年至少一次會議須在執行董事避席情況下與外聘及內部核數師舉行。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外聘核數師可要求召開額外會議。委員會職責包括:建議外聘核數師的委任、續聘及罷免,審批其薪酬與條款;監督審計獨立性與有效性;審閱財務報表、中期及年度報告的完整性;檢討財務監控、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制度;協調內外部審計工作;審視會計政策;審閱核數師管理函件及管理層回應;確保董事會及時回應相關事宜;向董事會匯報企業管治守則事項;建立員工匿名舉報機制;作為公司與外聘核數師之間的主要溝通橋樑;並研究董事會指派的其他事項。會議記錄及報告須分發予全體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