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补缴税款相关事项的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新天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因税收自查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15,879,209.58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已缴纳完毕,不涉及行政处罚。该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