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為綠領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1港元之股份的登記股東,現委任受委代表出席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在香港中環德輔道中55號協成行中心19樓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如該日期因天氣原因無法舉行,則改於2026年7月13日(星期一)同時間同地點召開。本次大會將審議以下三項普通決議案:1. 批准股份合併及其相關授權;2. 批准、確認及追認經修訂及重列第二次修訂契據(中國能源)及其項下交易,並授予特別授權;3. 批准、確認及追認經修訂及重列第二次修訂契據(郝女士)及其項下交易,並授予特別授權。受委代表可根據指示對決議案進行贊成或反對表決,若無明確指示,則可自行酌情表決。本代表委任表格須於大會指定舉行時間48小時前送達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方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