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按上市规则第13.18 条规定作出之公告)
闽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接纳并签署由银行发出的补充贷款协议(新贷款协议),据此,银行同意修订原有贷款协议中的利率条款。根据新贷款协议,公司承诺确保其控股股东福建投资集团在协议期内始终直接或间接实益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不少于50%,并拥有对公司行使管理控制的权力。若违反该承诺,将构成违约事件,公司须即时偿还新贷款协议项下所有未偿还的本金及利息。截至公告日期,福建投资集团实益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9.53%。本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