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示文件)
本公告为高地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核的备考财务资料编制所出具的独立报告会计师鉴证报告。该备考财务资料包括经调整的合并归属于公司所有者之净有形资产报表及相关附注,载于公司2026年6月25日发布的招股章程第II-1至II-3页。资料由公司董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4章第29段及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的会计指引第7号编制,旨在说明假设已按每两股现有股份获发一股、每股认购价0.19港元进行供股的情况下,对集团于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净有形资产的影响。相关数据基于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六个月之中期报告内的未经审核合并资产负债表提取。麦马伦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独立报告会计师,已按照香港鉴证业务准则第3420号执行工作,并确认该备考财务资料已按适用基准适当编制,符合《上市规则》要求。
